根据赣州市文明委《关于开展新一届赣州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赣市文明委〔2022〕2号)要求,赣州市文明办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新一届赣州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评选及往届赣州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复查工作。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查、考核推荐、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将赣州市新一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候选名单,往届赣州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复查合格名单及取消荣誉称号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4日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类
监督电话:8991232
电子邮箱:swxcbshswk@163.com
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类
监督电话:8992565
电子邮箱:gzwmbwck@163.com
赣州市文明办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