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由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赣州市章贡区委推送的赣州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被列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在全国80个地区共同开展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立足职能,协调解决目前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资源性、专业性、机制性困境。检察机关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协作联动,促进形成司法协同保护;推动建立人员准入、培训、管理、薪酬、考核奖惩等配套制度,提升司法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切实解决制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难题,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对于履职不力、质量不高的示范建设单位,则会调整或取消其示范建设单位资格。